本市多举措构建农民工服务体系
近年来,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吸引力的不断增强,每年有大量外来农民工到天津就业。本市先后制定30多项政策法规,促进农民工就业、提升职业技能、维护劳动权益、享有社会保障等,营造崇尚劳动的良好环境,帮助农民工实现梦想。
搭好就业平台 提供便利服务
本市将促进就业创业作为农民工服务的重要内容。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,实行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。目前,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开通了面向农民工群体的服务窗口,提供求职登记、职业指导、就业培训、劳动合同订立、社保缴纳等一站式服务。本市围绕“农村居住社区、示范工业园区、农业产业园区”三区联动发展战略,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延伸到乡镇、行政村。目前,全市385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,部分区县建立了农民工24小时求职服务公寓,为农民工来津后顺利就业提供全程免费服务。
开通技能快车 助力高质量就业
本市对农民工提供与失业人员同等待遇的免费在岗培训和岗前培训,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。2010年,本市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出台《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》。2015年,本市出台《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规定凡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并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埠农民,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,可享受培训福利计划的相关补贴。目前已建立起面向农民工的转移培训、岗前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体系,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达500家,累计培训农民工320万人次,涉及180多个职业,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数86.5万人,给予培训补贴6.4亿元,促进了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和待遇的提高。
撑起维权伞 让外来人员更安心
本市以防范工资拖欠为重点,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。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、预储账户和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制度,在建筑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、工资卡发放等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,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优先受理、快速查处。每年春节前,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建交委等八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,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,让农民工安心过好年。2015年,全市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.5%。
筑牢保障网 解除后顾之忧
为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,本市先后出台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、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办法。2010年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养老、医疗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,农民工养老、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跨统筹地区接续,无论你在哪里干,社会保险都能接着算。2013年,出台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规定。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,实现了对本市农籍职工和农民工的制度全覆盖。
畅通入津渠道 来津更便捷
本市自2014年起实施居住证制度和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制度,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让农民工“留下来”。农民工持居住证可在子女教育、就业、社会保险、住房保障、公共卫生、计划生育、证照办理、社区事务、科技申报、职业资格评定、评选表彰等11个方面享有公共服务,积分落户后,可享有市民全部公共服务。今年,市人力社保局还将积分入户的办理时间延长至周六,方便用人单位办理。积分入户制度的推行,逐步消除了农民工的“过客”心理,让更多农民工在为“美丽天津”建设添砖加瓦的同时,获得归属感和幸福感。 |